試驗對象
1充電連接裝置及其相關部件均可作為試驗對象。制造廠提供的產品試樣狀態(tài)默認作為試驗對象,進行相關試驗,除非另有規(guī)定。
2充電接口相關試驗中,若試驗對象僅為供電插頭或供電插座,則應僅對該試樣進行試驗。若該試樣無法單獨進行試驗,則可按試樣標稱參數選擇相匹配的供電插頭或供電插座作為標準配件進行試驗,該標準配件不應對試樣的試驗結果產生影響。車輛插頭或車輛插座適用該原則。
3對于需要充電電纜參與的充電接口相關試驗,若制造廠提供的試樣包含充電電纜,則充電電纜和充電接口默認共同作為試驗對象;若充電電纜的橫截面積等接線要求符合試驗項目要求,則充電電纜可不作為試驗對象。若制造廠提供的試樣不包含充電電纜,則推薦由制造廠提供試驗電纜并完成接線。
4充電連接裝置若為連接方式A或連接方式C,則充電電纜及充電電纜與車輛或充電設備固定連接的端頭,視為充電連接裝置的一部分,可作為試驗對象。
5與供電插座和車輛插座連接的電纜不屬于試驗對象。需要配備該電纜進行相關試驗的項目,推薦由制造廠提供試驗電纜與接線,并符合相關試驗項目要求。
6對于需要導線的試驗項目,所用導線采用制造廠提供的導線,或符合制造廠要求的導線,或者采用滿足GB/T 5023、GB/T 3956或GB/T 5013.4的銅導線。
主動冷卻系統(tǒng)
1按溫升試驗要求布置充電連接裝置,主動冷卻系統(tǒng)的布置與設定符合制造廠的要求。
2關閉主動冷卻系統(tǒng),使用額定電流,對充電連接裝置進行溫升試驗。溫度達到穩(wěn)定后,讀取溫度監(jiān)測系統(tǒng)信號。
3開啟主動冷卻系統(tǒng),在溫度重新達到穩(wěn)定后,讀取溫度監(jiān)測系統(tǒng)信號。對比前后兩個溫度信號,判斷主動冷卻系統(tǒng)的功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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