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裝置和采油樹閥體靜水壓強度試驗方法:
1) 壓力從零升壓至試驗壓力 (當額定壓力≤34.5 MPa, 試驗壓力為2倍額定壓力,額定壓力>34.5 MPa,試驗壓力為1.5倍額定壓力,至少穩(wěn)壓3min;
2) 減壓至零;
3) 再次升壓至試驗壓力,第二次穩(wěn)壓3 min。
井口裝置和采油樹閥體靜水壓強度驗收要求:
PR1級、PR2級:
室溫下的靜水壓試驗:試驗壓力小于等于69.0MPa時,在保壓期間壓力測量裝置上觀
測到的壓力變化小于試驗壓力的5%,且在保壓期間無可見泄漏,應予接收;試驗壓
力大于69.0MPa時,在保壓期間壓力測量裝置上觀測到的壓力變化小于3.45MPa,且
在保壓期間無可見泄漏,應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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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試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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