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振動試驗
1.1試驗前應對試驗件進 行完好性檢查,確認試驗件是完好的。
1.2在振動試驗設備上, 按照試驗件實際使用時的安裝方式固定試驗件,確保產品的振動方向與振動臺軸線平行。在試驗件內充滿指定的試驗介質。按照推薦的扭矩擰緊螺栓和螺母。
1.3按照傳感 器特定的安裝方式將振動測量傳感器按5.2.6要求固定在試驗件上,傳感器的感應方向應與振動的位移方向-致。按照試驗規(guī)范規(guī)定的振動方向、振動頻率、加速度或振幅完成規(guī)定的振動次數。
1.4在試驗過程中, 應監(jiān)視試驗件的完好性,發(fā)現試驗件有規(guī)范不允許的任何形式的損壞現象,立即停止試驗,并記錄已完成的振動次數和試驗件損壞情況。
1.5試驗結束后, 檢查試驗件的完好性。當發(fā)現試驗件的損壞或泄漏時,應詳細記錄損壞或泄漏的部位和程度。
1.6試驗記錄應包括以下 內容:
a)試驗設備的名稱、型號規(guī)格及設備狀況;
b)試驗開始和結束時間; .
c)試驗件的名稱、型號及試驗時隨帶附件情況;
d)試驗件在進行振動試驗前經歷過的試驗項目:
e)試驗前試驗件完好性檢查情況;
f)試驗件內部注入的試驗介質名稱、介質溫度和壓力;
g)振動方向、振動頻率、加速度或振幅、完成振動次數;
h)振動試驗結束后試驗件完好性檢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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