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作用報警閥組功能試驗
1 試驗裝置
預作用報警閥組的功能試驗在圖1所示試驗裝置上進行。該裝置包括供水系統(tǒng)、供氣系統(tǒng)、進口壓力測量儀表、報警管路控制閥、排水裝置、閥系統(tǒng)側(cè)放水裝置等,壓力、流量和壓差的測量精度均不低于±10%。
2 功能試驗
2.1 使預作用報警閥組承受水壓為0.14 MPa、0.2 MPa到額定工作壓力,級差為0.1 MPa的一系列功能試驗。
2.2 每次做試驗時,都應清洗閥瓣組件和閥座以及其他動作部件,使閥門處于伺應狀態(tài),在正常工作條件下開啟預作用報警閥組。
2.3 試驗過程中要記錄下列壓力:
a)供水壓力;
b) 閥門啟動點壓力;
c) 報警器口壓力。
2.4 每次功能試驗后都要觀察閥門閥瓣組件與防復位鎖止機構(gòu)相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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